(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内幕信息管理、财务审计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