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的职责、组成及议事程序。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提名标准及继任计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查履职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建言。同时,委员会需审核董事会架构与组成,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推荐董事及高管人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获取充分资源并聘请独立专业意见,相关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并应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