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本公司谨此澄清,关于此前公告中提及的收购目标公司“百鸣及琢石”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始终未对该公司进行任何现金投资,相关因业务发出的股票已由“百鸣及琢石”持股代表人念家兴先生同意全额退回。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在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了分占亏损人民币75,034,000元(该财物数据),但由于“百鸣及琢石”的全部股东及财务资料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局经侦支队扣押,本公司无法获取该财务数据的相关佐证材料。该财务数据被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原因是当时PWC就“百鸣及琢石”出具的审计报告未获董事会一致同意,但时任审计委员会主席黄向明先生基于对核数师专业性及独立性的认可而签署报告。由于本公司不参与“百鸣及琢石”的具体经营,且若该审计成立则相关业绩承诺无法达成,双方应视为独立个体,故本公司无权获得该财务数据支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