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国良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公司主要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