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30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29日进行多项交易。其中包括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38,700股,总金额约594.44万港元,价格介乎153.50至153.70港元;另因客户驱动的Delta 1产品买卖盘产生的对冲活动,卖出多笔Delta 1产品,合计卖出数量为78,300单位,总金额约5,557.30万港元,成交价主要为153.7905港元,部分为153.8038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共434股,总金额约5.16万港元,价格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本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