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开股份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流程及相关责任主体。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及高管任职与薪酬、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等。若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公司应披露可能影响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风险因素,并结合行业特点披露业务相关信息。年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长为年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