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事项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及内部审核程序。制度适用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相关信息的披露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或暂缓披露。当相关情形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补充披露。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由申请部门提交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备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