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聯鋼結構建築系統(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及治理結構。審核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審核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報表的完整性、準確性;審閱會計政策及重大判斷事項;監督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與有效性,評估其年度表現並提出聘任建議;協調內外部審計工作;審查非審計服務對獨立性的影響;檢討內部控制、財務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處理會計與審計相關投訴;審閱管理層對審計意見的回應;並向董事會報告相關事項。委員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相關議案及結果應向董事會報告。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