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就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参与股东47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16%。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程序、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