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长安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认购对象,承诺自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日无减持行为;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且本次认购股份在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减持。因分红、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如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