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