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黔03民终7383号),上诉人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二审案件受理费10,465.48元由上诉人负担。公司已确认借款本金并计提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将减少本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