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