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考核期为2024-2026年,公司层面考核销售量和净利润,各占50%权重,未达标则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E档,影响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