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规则依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提出建议;检讨并批准管理层薪酬方案;厘定或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及赔偿金额;审查非执行董事薪酬;评估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对董事服务合约发表意见并向股东说明其公平合理性;审议股份计划相关事项;开展绩效考评等。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