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
王志强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要求,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任职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