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1)于2025年12月25日与承租人II订立融资租赁协议XVI,据此,公司作为出租人将购入承租人II自有的租赁资产XVI(星旋式混输抽气泵智能撬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70万元,并将该资产租回给承租人II,租赁期为36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2,630万元,其中包括融资租赁本金2,37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260万元,租金按季期末支付。
承租人II为北京星油中诺油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开采流体机械设备研发、租赁及销售。交易对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为保障交易,承租人II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部分股权被质押,且关联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
由于供应商I、供应商II、承租人I及承租人II由同一最终实益拥有人控制,相关交易在12个月内连续进行,须合并计算。单独计算各协议百分比率低于5%,合并后高于5%但低于2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