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