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最高限额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期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同日,公司为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嘉兴分行开具的2,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3,152.11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6,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4.50%和4.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诉担保或被判决败诉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