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次修订版,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该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涵盖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结构变动等方面。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人员等。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在首次披露时即报送,并在方案调整或终止时补充报送。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