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版,经2025年12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与更换程序,要求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良好品德,且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并赋予其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等特别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