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2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24日订立多项衍生工具合约,相关参照证券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股份,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到期日均为2030年10月10日,参考价为每股153.8217港元,合计涉及衍生工具对应的参照证券数量为21,700股,总支付金额约为3,320,287.77港元。此外,该机构于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8月7日分别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证券数目分别为214股和220股,参考价分别为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已支付总额分别为24,057.52港元和27,506.29港元。交易后持有数额包括与其订有协议或达成谅解的任何人士的证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买卖商,交易为其本身账户进行,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