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并至少有1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可由董事长、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会议程序、工作机构及会议记录要求,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