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赔偿安排等事项。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决议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