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保密及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单位人员。公司董事会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