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项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系新疆商贸物流集团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以1.30元/股的价格支付6.5亿元重整投资款,取得新研股份5亿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15.20%,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国资委。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代持或结构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主体资格及规范运作能力,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