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存在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虚假记载文件等违法行为。江苏监管局决定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283.02元,并处以12,735,849.06元罚款;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公司表示已督促整改,该事项未导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影响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