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