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法定代表人李东未经内部审议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向中财保理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为东台东锋浩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该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正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相关规定,主张担保函对无锡东和欣不发生效力,若协商不成将依法提起主张。截至目前,违规担保情形尚未解除,公司股票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