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根据税务部门风险提示开展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7,392.04万元,其中税款本金约4,841.45万元,滞纳金约2,550.59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补缴金额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32.94万元。公司表示将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