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可设立工作组协助工作,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