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法定代表人李东未经审批,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东台东锋浩向中财保理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构成违规担保。因该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正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九条规定,主张担保函对无锡东和欣不发生效力,不承担担保或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违规担保情形尚未解除,公司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续协商结果及法院认定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