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56人,代表股份646,119,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7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项下的七个子议案,以及《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已获得通过,其中前两项及修订治理制度的相关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