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委任联席公司秘书(2)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董事会决议建议委任孙允孜为联席公司秘书,须待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后生效,并于2025年12月24日起生效。孙先生现不具备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但鉴于其曾作为保荐代表人主导公司A股上市及后续合规监管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经验,董事会认为其适合担任该职务。联交所已有条件授予为期三年的豁免,条件包括:孙先生在任期内须由现任联席公司秘书马女士协助;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公司在豁免期结束前需向联交所证明孙先生已积累足够经验履行公司秘书职责。公司将安排孙先生每年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