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债务清偿协议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德商产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成都语莱、原债务人、成都德商(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原债权人订立债务转让协议,原债务人同意转让,成都语莱同意承担原债务人欠付成都德商及/或原债权人的应收款总额人民币23,224,987.20元。同日,成都德商与成都语莱订立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以总代价人民币23,225,000.00元收购清偿物业,应收款与代价等额抵销,成都语莱放弃余款人民币12.8元。若成都德商终止协议,成都语莱须偿还应收款。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应收款已依约转让。
2025年12月24日,成都德商与成都语莱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原债务清偿协议,不再通过物业转让方式清偿债务。改为现金清偿方式,成都语莱同意以现金人民币23,224,987.20元清偿已转让应收款,并须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通过银行转账全额支付予成都德商。本公司认为终止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达成,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