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兹提述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提名张伟丽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张伟丽女士确认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于本集团业务中无任何过往或现时的财务或其他利益,与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无关联,且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建议委任张伟丽女士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向股东寄发通函,载有建议委任的详情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及马旭耀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黄维彪先生;非执行董事张良富先生、Richard Robinson Smith先生及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彦女士、迟德强先生、赵福全先生、徐兵先生及陶化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