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2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23日订立多项衍生工具合约,相关参照证券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股份,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交易性质为订立衍生工具合约。多笔合约涉及的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200、10,400、3,900、1,300、11,100、3,800、1,600和700股,到期日均为2030年10月10日,参考价为每股153.8574港元。另有两笔交易为行使衍生工具所赋予的权利,分别涉及214股和220股,行使日期分别为2026年4月22日和2026年8月7日,参考价分别为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交易后持有数额包括与其订有协议或达成谅解的任何人士的证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