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2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23日进行多项交易。其中包括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33,000股,总金额为5,071,03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3.60至153.70港元;另因客户驱动的Delta 1产品买卖盘所产生的对冲活动,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31,100单位,总金额约4,243,419.50港元,成交价均为153.8574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共434股,分别以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成交,总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