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2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2月23日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进行了多笔交易,交易以人民币进行。交易性质主要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及股权相关产品的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的交易。其中,买入交易共两笔,分别涉及股份636,900股和439,050股,金额分别为13,336,795.8168元和9,252,468.4388元;卖出交易共四笔,涉及股份分别为61,600股、7,700股、31,700股、377,903股和185,000股,对应金额分别为1,289,760.0238元、162,072.0000元、663,053.0000元、7,982,111.1530元和3,885,253.2600元。所有交易均为UBS AG为本身账户进行,且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