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23日召開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作為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本次會議的召開出具法律意見書。經核查,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含授權代表)資格及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公司為本次股東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見證律師為卞昊、史津寧,負責人為張繼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