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半数以上,并至少有1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成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查财务报表及会计政策、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核关联交易、监督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员会工作机构,提供支持服务。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任职资格、回避制度、会议保密要求及文件归档等内容,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