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登记、买卖限制、信息申报、披露及违规处理等作出规定。明确禁止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窗口期买卖股票,要求买卖前提交问询函并取得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确认,并按规定进行信息申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