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其与李苏华、叶建辉合同纠纷一案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李苏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受让美芝股份持有的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348,224.93元由李苏华承担。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双方是否上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披露相关诉讼进展,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