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夏幸福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版))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亦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提前10日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