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绩效评价程序、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薪酬架构、拟定绩效考核办法、审查管理层薪酬建议、审核董事及高管离职赔偿、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研究股权激励方案等。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决策需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变动须依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