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