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諾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適用於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後的治理運作。該細則明確薪酬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2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經董事會批准。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制定考核標準並進行年度績效評估,審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審批管理層薪酬建議及終止職務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薪酬委員會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須經董事會同意後提交股東會審議,涉及服務年期超三年或終止賠償逾一年薪酬的董事服務合約,需評估其公平合理性並向股東提出表決建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保存不少於10年,並對議事內容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