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记录及会后事项等程序。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十日内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议案需书面提交并随通知发送资料。董事会决议一般需过半数董事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