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规定了工作记录、年度述职、津贴与责任保险等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