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旭杰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除延期通知未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外,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